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⑦|石鼓区公安分局
2022-07-20 09:46:14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石鼓区公安分局 | 编辑:罗亮华 |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62375

1.实行户籍管理便捷服务。全国户籍居民跨省就业、就学、居住的,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,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(开具范围1.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;2.注销户口证明;3.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;4.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),受理地(实际居住地)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实现信息材料流转,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开具。因工作调动户口迁移、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、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、夫妻投靠户口迁移、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,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可实现迁入地“一站式“办理。

2.实行人才落户配套服务。取得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中、高级职(执)业资格人员,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的,可以申请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的户口迁入我市城镇。其中高校、职业院校等毕业生,可在我市城镇先落户后择业。

3.实行出入境业务延伸服务。设立企业证照“绿色通道”,对赴港澳开展商务活动的企业7日内办结港澳签注;为急需出国境参与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、防疫抗疫、医疗救助、参与重点工程项目、从事商务、科研、留学、考试、学术交流活动等必要事由及其他处理紧急个人事务的,提供“绿色通道“便利,7个工作日办结。

4.实行企业员工身份证上门服务。需要集中办理换领或遗失损坏补办身份证、业务的企业,50张以上可向县级公安机关人境大队申请预约上门服务,5个工作日内上门集中办理。

监督举报电话:0734-12389

责编:罗亮华

来源:石鼓区公安分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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